关于编报二〇二六年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 2026 年综合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 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根据《天津市财政 局关于编制 2026 年市级部门预算和 2026-2028 年部门支出 规划的通知》(津财预〔2025〕42 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津教财函〔2025〕125 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 年学校预算编制主要原则
(一)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保障“ 三保”支出
以零基预算理念为引导,摒弃基数观念,打破固化支出 结构,健全“应保尽保、有进有退、讲求质效”的预算分配机制。预算优先足额安排“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相关支出。各部门要按照轻重缓急、成本效益原则对项目做出科学排序,强化“现金流”管理,对分年度支出的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年度付款计划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分年度安排预算,避免资金沉淀。
(二)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压减非刚性支出
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方针,细化分析学校各 项运行成本,各部门公用经费原则上只减不增,对于非刚性、
非重点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减尽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差旅、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管理。强化“ 三公”经费管理 ,取消非必需的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等活动。加强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统筹,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杜绝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严控资产报废处置,按照“ 能修不报废、能用不换新”的原则,对于长期低效使用、闲置等资产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发挥资产使用最大效益。
(三)完善项目库管理,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
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完善项目储备。在项目库与预算协同信息平台中完整填报项目信息,确保立项依据充分并具备可实施条件,配合对储备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及预算评审工作,加强对实施必要性及投入产出效果的分析,遏制项目预算申报高估冒算、参杂无关内容等问题。 (四)强化财会监督和预算约束,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预算,维护批复预算的严肃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控预算调整事项,坚决杜绝因年初预算未明确到具体事项以及政府采购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缺失误报等导致的预算调整事项,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规范额度调整及计划变更,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进度,严禁以提前预付、超进度支付资金等方式突击花钱,硬化预算约束,提升支出效能。
(五)深化绩效管理,助力提质增效
严格落实《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及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教财〔2022〕70 号)等系列文件要求,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各部门绩效目标填报要符合《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指引》要求,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 ,对监控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年底前确认无法支出的资金,及时交回学校。预算执行完成后,各部门要结合项目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并配合进行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善管理的重要依据。继续实行绩效结果应用反馈,落实重点评审评估审减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支出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同时 2026 年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预算下拨将与预算执行率及学费收缴率相挂钩。
(六)加强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按照国家、天津市关于结转结余清收政策规定执行,实行定期、不定期考核各部门及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对未按 照相关要求完成的资金,学校将统一收回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若被收回资金由于其他特殊原因有继续支出需求,各部门提出申请,财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批准后可继续使用。
二、预算编制方法
(一)实行定额管理。2026 年学校本科生教学业务费、研究生业务费、学生实习费、专业建设费、学生活动费、就业经费、本科生班主任费、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和实验材料费继续实行定额管理,预算经费直接下达至各学院,各学院需按照下达预算细化经济分类。
定额计算方法为:本科生教学业务费按照本学院教工人数计算;学生实习费、实验材料费按照专业类别和学生人数计算;专业建设费按照专业类别及专业个数计算;学生活动费、就业经费、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按照学生人数计算;班主任费按照班级个数计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各项数据按照 2025年 10 月数据计算,预算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二)实行归口管理。学校经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将涉及归口审核的经费预算分别报送至相关归口部门进行审核,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预算数据的填写、汇总、审核和编报。归口管理及审核内容见下表 1:
表 1 预算归口管理及审核内容
序号 |
归口管理部门 |
归口管理及审核内容 |
1 |
教务处 |
1.编制学校与本科教学相关经费预算; 2. 审核学校学生实习经费预算; 3.填写学校在校本科生基本情况表; |
2 |
研究生处 (学科办公室) |
1.编制及审核学校研究生教学相关经费预算; 2.填写学校在校研究生基本情况表; |
3 |
科研处 |
1.编制学校各类科研经费预算; |
4 |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 心) |
1.编制学校人员及社会保障经费预算; 2.编制学校教师培训经费预算; 3.填写人员结构情况表; 4.填写各部门、学院基本情况表(在职人员); |
5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 |
1.编制及审核学校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2.编制学校实验教学经费预算; |
6 |
学生处(大学生创业 中心) |
1.编制及审核学校学生相关的经费预算; 2.填写 2026 年学校各专业预计招收学生人数; 3.编制公寓中心公用经费、物业费、维修费等经费预算; |
7 |
国际交流处(台港澳 事务办公室) |
1.编制学校留学生、外专外教经费预算; 2.编制学校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3.填写学校在校留学生基本情况表; |
8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办公室 |
1.编制及审核学校各类信息化系统和软件的新建、升级改 造经费预算; 2. 审核网络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购置预算 |
9 |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1.编制学校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预算; |
10 |
后勤处 |
1.编制学校修缮改造经费预算; 2.编制学校水电暖费、物业费等经费预算; 3.编制独立核算的学校食堂、浴室、校医院预算。 |
(三)重点公务支出管理。
2026年各部门进行预算编制,需要按明细报送因公出国、讲课评审验收、举办会议、举办培训的计划,财务处会将各部门预算明细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各部门须按明细计划执行。
1.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对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不予安排,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2.各部门“讲课评审验收”需根据《天津商业大学讲课费、评审费和验收费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津商大校发〔2021〕68 号)文件要求开展,应提前按不超各项目经费30%制定好工作方案。
3.需要举办会议和培训的,在申报“会议费” 、“培训费”预算时,严格按照《天津商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55 号)和《天津商业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7〕56 号)的有关要求编制会议费预算和培训费预算。
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 申报时需提供具体支出明细,注明实际用途。
(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各部门须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现应编尽编。各部门将采购需求先报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部门上报情况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2026 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政府采购系统将无法获取对应预算指标,各部门将无法申报采购计划,不能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各部门可通过“项目库与预算协同信息平台-预算支出-基础数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进行填报。
(五)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涉及到资产配置的部门应当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批,严格按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批复的品类、数量、用途等要素进行配置,其中有配置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准填报,不得超出数量标准、价格上限;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结合保障本部门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填报。不得无预算超预算配置资产,并将新增资产登记入账,切实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2026 年未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的项目,不得进行相应资产配置,不能开展资产采购活动。各部门可通过“项目库与预算协同信息平台-预算支出-基础数字表-资产配置表”进行填报,系统已将 6 月份专项申报中经归口部门审核通过的资产信息自动转入资产配置表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及新增。
(六)独立核算的学校食堂、校医院等,要根据年度工 作计划合理、准确地编制收入支出预算。
三、预算编制说明
(一)2026 年基本经费预算通过“项目库与预算协同信息平台”进行申报;2026 年专项经费已于 2025 年 6 月申报完成,此次无须再报。
(二)登录地址为:天津商业大学官网—办事大厅—财 务门户—项目库与预算协同信息平台。
(三)项目库与预算协同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可在财务处 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四) 申报时浏览器请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版本 13及 以上、谷歌浏览器版本 113 及以上、Edge 浏览器 113 及以上、 Firefox 浏览器 113 及以上、Opera 浏览器 98 及以上版本。
四、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 10 月 17 日开始申报,11 月 9 日前完成线 上申报、部门审核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流程,并将领导签字 盖章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引
联系人:付力言、陈晓珊、杜可卿
联系电话:26669609 转 712、715、711。
财务处
2025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