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通知

2020-04-10  点击:[]


各位教职工: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正式开始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自2020年4月10日已开通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根据规定,该工作应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由于涉及个人收入及家庭状况等个人隐私,请各位需要办理此项工作的老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涉及办理此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有两类,即退税和补税。如何知道自己是属于需要补税的人群,还是可以退税的人群,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大家可以参考。

一、退税。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二、补税。

1、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即有两家或以上任职受雇单位报税;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此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总结为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各位老师在APP填写完毕后提交,待税务机关核实后,会将退税款项退还到您在APP中绑定的银行卡上,请确保退税账户在收到退税前处于正常状态,账户挂失、未激活、注销等均会造成退税不成功。

咨询电话:13920552056 丁老师

 

                                            财务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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