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设备购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2018-09-25  点击:[]

校内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 [2016] 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号)相关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凡购置仪器设备请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销时同时提供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和购置合同。

财务处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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