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2015年学校预算的通知

2014-12-05  点击:[]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预算的编制要求,请各部门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在科学分析2014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编报2015年度预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任何收支项目。

(二)重要性原则。预算编制要按照重要性合理安排资金,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三)谨慎性原则。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应列入预算。支出预算的编制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四)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经费等,重点压缩日常办公经费,节约水电费支出。

(五)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按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归口申报。

二、预算填报要求

(一)行政管理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部、TUC-FIU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职与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研究所:请参照2012年—2014年支出情况填报本部门2015年支出预算明细。其中:高职与继续教育学院要填报收入预算。

(二)各二级学院、体卫部、大外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各学院人数和经费标准确定2015年预算总额,参照2012年-2014年支出情况我处已填列2015年支出明细,各学院可以结合2015年工作任务和目标自行调整。

(三)专项经费实行归口申报管理,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要按照类别不同,分别报送各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部门收集、汇总和审核后报计财处。

归口部门主要有: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部、资产设备处、国际交流处、后勤管理处、学工部、科技处、社科处、图书馆和计财处。

1.教务处: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本科教学业务费、专业建设费和学生实习经费等。

2.人事处:负责人才专项经费预算;负责核算工资以外人员经费;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全校临时人员聘用情况。

3.研究生部: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研究生各项业务费;负责各学科建设经费预算。

4.资产设备处: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全校各部门的设备购置预算。请各部门根据《2014年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要求汇总报资产设备处,由资产设备处汇总后报计财处。

5.国际交流处: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全校各部门的出国计划和经费预算,由国际交流处汇总后报计财处。

6.后勤管理处: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全校各部门编制的修缮、空调采购等业务;负责全校水电费收支的管理;全校学生公寓和校外房租的管理等。

7.学工部: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各二级学院学生活动及班级建设费、班主任费、就业经费、招生经费、奖学金及困难补助等。

8.科技处、社科处:负责收集、汇总校级科研、横向科研和纵向科研;负责各基地建设经费预算。

9.图书馆:负责收集、汇总全校图书采购。

10.计财处:负责收集、汇总和审核各党政业务部门上报的专项业务费。

(四)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教改项目、人才专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专项资金请按照预算模板(见附件)申报预算,以前年度未报预算的项目请补报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计财处备案。

(五)其他:

1.拟承办会议的部门,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需报详细收支预算,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十二五”综合投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各学科、专业需求上报预算。

三、 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4年12月21日前,将2015年预算报送至计财处。

在编制预算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随时同计财处联系。

咨询电话:郭伟26669609或26667509转710

齐静26669609或26667509转709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2月5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抵减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账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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