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2016年学校综合预算的通知

2015-09-15  点击:[]

关于编报2016年学校综合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学校综合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津财预〔2015〕54号)、市教委和学校预算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6年预算以学校事业发展目标为指导,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继续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结构、讲求绩效,全面高效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二、预算编制重点

(一)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完整性

所有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收支,包括非法人独立核算部门收支,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二)完善预算分配机制,突出重点工作

支出预算应统筹协调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量力而行安排项目支出,严格控制预算风险;预算分配应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合理配置办学资源,为推动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做好资金保障。

(三)坚持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和降低一般性支出

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从严从紧控制用车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经费等支出;严格按照《天津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开支标准,控制会议费支出;压缩日常办公经费,节约水电费支出。

(四)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支出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内容、额度和进度执行,按时完成,充分发挥投入效益。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对于连续两年未动用或连续三年未用完毕而形成的项目结转资金,学校将统一收回用于学校重点支出。

(五)加强项目库建设

各部门应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三年滚动专项项目库。所有申报和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都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没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能进入预算安排流程。入库项目要经过评审,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明确的绩效目标等。

(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预算绩效考核目标,评价结果将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评价结果将作为科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预算报送时间

2015年10月15日前,各部门将本部门预算及归口管理的预算报送计财处财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26669429或26667509转710郭伟 709齐静

附件:2016年学校预算编制要求

计划财务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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