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近日,市教委下发《天津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教委〔2015〕33号)及《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津教委〔2015〕39号)文件,要求高校切实解决教育乱收费现象,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管理。请各部门对收费行为进行自查,凡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应立即停止收费;存在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的部门填报《天津商业大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立项申请表》,并对服务性收费成本进行测算。
请各部门将申请表及服务性收费成本测算表于9月18日前报送计财处。
联系人:王砚
电话:26667509-712。
附件:《天津商业大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立项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