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16年1月份教职工工资发放有所变动,具体内容告知如下:
1、2016年1月份对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从2016年1月份起工资发放内容增加了物业补贴和采暖补贴两项。
3、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调整,个人应缴部分较上年相应提高。去年教职工养老保险扣款含职业年金,今年一月份教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扣款工资表中分别列示。
4、2016年1月份工资扣款中含全体教职工2015年度大额医疗保险(每人260.00元)及部分居住北院教职工供热采暖费扣款。
各位教职工可登陆“财务门户”进行查询具体发放明细。查询方法:登陆“财务门户”系统,进入“个人收入”;查询“工资信息”项目。
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