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联通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开具电子发票的温馨提示

2017-03-30  点击:[]

校内各部门:

由于国家税务改革,联通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从2017年4月起将只开具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版发票。经与联通公司协商,各部门需以部门为单位,在中国联通丁字沽营业厅缴纳电话费,打印话费明细单,明细单加盖联通公司财务发票专用章。各部门打印电子发票,附话费明细单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计划财务处:王砚 26669609-701

后勤管理处:纪戈 26669539

中国联通丁字沽营业厅:苗经理 18602202880

计划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2017年4月21日

上一条:关于4月28日上午暂停报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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