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增值税发票查验的有关说明

2017-01-11  点击:[]

校内各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 )文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税务总局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卷式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现将发票查验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1)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

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

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

(2)如需查询、验证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发票信息,请持发票原件至发票开具方税务机关或登录发票开具方税务机关的发票查验网站进行查验。

(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

(4)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

(5)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更多相关信息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

重磅!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统一地址及非常实务的发票知识(专票和普票区别等)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清理科研项目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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