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计财处举行内部培训会,认真学习了《天津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教委〔2015〕33号)和《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津教委〔2015〕39号)文件。文件强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对高校常见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做了详细的说明,并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依法使用票据,强化监督检查等。
全处同志认真学习,相互交流,对日常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提出了诸多建议,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了收费工作的相关规定,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