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天津商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津商大校发﹝2020 ) 28 号)要求和规定,现对2026年校内预算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申请预算调增
1.原项目基础上追加预算
因项目建设条件改变等原因需在原有项目预算基础上调增 预算资金的,填报《天津商业大学新增预算审批表》( 附件 1), 并确保增加的预算当年能够执行完成。
2.新立项目新增预算
因新增工作任务需增加项目的,须填报《天津商业大学新 增预算审批表》( 附件 1)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 3), 对新增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并确保增加的预 算当年能够执行完成。
3.利用结余资金新立项目
因建设条件改变等原因导致项目存在结余资金的,应交由 学校统筹安排。确因特殊原因需利用结余资金新增项目的,须 填报《天津商业大学预算调整审批表》( 附件 2)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 3),对新增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充分 论证并确保增加的预算当年能够执行完成。
二、部门项目间预算调整
因项目建设条件改变等原因需要在项目间进行预算调整的, 须填报《天津商业大学校预算调整审批表》( 附表 2)并提供测算依据,确保当年预算能够执行完成。
注意:新增及调整预算项目单项支出在 100 万元以上(含) 的由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单项支出在 100 万元以下、30 万元(含)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单项支出在 30 万元以下的由校长决定。
三、全口径预算调整
学校的整体收支预算调整由财务处负责。
因工作任务终止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项目,财务处将对结 余的资金收回学校进行统筹使用。
四、工作安排
1.2026 年 9 月 4 日(周五)前,各部门将相关资料报送到 财务处 11-12 号窗口。如果未按时报送,则视为无预算调整事项。
2.财务处汇总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调整数据,提请预算初审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将预算调整 明细批复各部门。
联系人:付力言
联系电话:26669609-712
附件:1. 天津商业大学新增预算审批表
2. 天津商业大学校预算调整审批表
3. 可行性研究报告
财务处
2026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