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各位师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要求,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提示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4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各位师生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3月20日前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二、办理方式
推荐广大师生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下载专区中“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
三、需要特别关注汇算清缴的人员
1、2024年度有校外所得(工薪、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人员,此类人员若预扣预缴税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可享受退税;若全年所得合并后税率提高导致预扣预缴率低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需要补税。
2、2024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没有及时申报的人员,或专项附加扣除有变化但没有及时更新的人员,此类人员需办理汇算清缴。
3、2024年度办理了离退休的教职工,此类人员在职期间已预扣税款且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的,需办理汇算清缴可享受退税。
4、2024年收到劳务报酬、稿酬等且已预扣税款的学生,此类人员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的,需办理汇算清缴可享受退税。
为避免发生漏补税等纳税风险或未享受退税红利,建议我校师生全部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试算操作。
四、其他需注意事项
1、注意年终奖计税方式的选择。对于年终奖收入您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对我校大部分老师较合适)或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您可以在APP中进行测算选择更优惠的方式进行汇算清缴。
2、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仔细检查核对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是否完整及准确无误,并将信息资料自汇算清缴结束之日起自行留存五年,以备税务机关进行核查。税务部门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核验机制,定期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会及时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请您务必准确并完整填报。
3、【申诉】按键请勿随意点击。收入明细查询模块的【申诉】不能办理退税,若您对从学校取得的个人应税收入确实存在异议请先联系财务处进行核实。
4、如申报审核不通过,税务机关将通过短信或个人APP站内信的方式通知个人,请及时关注并依据税务要求上传补充材料或更正申报信息。
5、办理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需要补税的,请务必在2025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逾期未及时缴纳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6、若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财务处电话26669609-724进行咨询。
财务处
2025年3月5日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附件2: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手机APP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