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天津商业大学财务处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对象、竞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会计审核人员3名。
二、竞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需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正直,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执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及身体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用工岗位及相关岗位应聘条件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1 |
财务处 |
审核岗 |
3 |
会计、财务管理等财经类相关专业 |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及以下 |
工作细致,具备较强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软件 |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用工单位天津商业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cwc.tjcu.edu.cn/)“通知动态”专栏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为10天(7月19日—7月28日),通过其它方式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至tjcucwc@163.com,邮件主题以“财务处招聘+姓名”格式命名。
(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员。若不足1:3比例,则以实际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为准。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天津商业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cwc.tjcu.edu.cn/)“通知动态”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笔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总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资格。
总成绩于面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业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cwc.tjcu.edu.cn/)“通知动态”专栏发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笔试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用工单位天津商业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cwc.tjcu.edu.cn/)“通知动态”专栏公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公示环节。若体检不合格,用工单位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到岗工作,除特殊情况经用工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用工单位天津商业大学财务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财务处在网站(http://cwc.tjcu.edu.cn/)“通知动态”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四、其他说明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工资、“五险一金”、劳动关系录用等相关手续;
2.天津商业大学不承担为应聘人员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的义务;
3.岗位试用期均为一个月。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财务处 郭老师
联系电话:13622031935
天津商业大学财务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