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2021年基本经费预算的通知

2020-10-07 齐静 点击:[]

各部门:

为了做好2021年度学校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及市财政、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真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预算安排约束,强化结果反馈应用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实行零基预算,切实保障重点支出

预算安排坚持以收定支,细化支出标准和实物工作量,逐项审议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可压尽压,应减尽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结合学校“十四五”整体规划和2021年重点工作,切实对项目轻重缓急和支出序时计划做优先等次排序,合理统筹资源配置,留足偿债资金,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学生奖助困补支出,保障水、电、暖、物业等刚性支出和保障日常教学基本运行支出。

(二)严把出口关,树牢真过紧日子的思想。

各部门应将“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要可压尽压、应减尽减。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积极采取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工作,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

(三)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加大学院经费自主权。

将继续采取定额拨付的模式,教学、实验及学生经费等直接拨付学院,由各学院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支出。同时,下放额度管理权限,除“三公经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其他”只能调减不能调增外,其他额度由学院在总额度范围内自主调整,报财务处备案。

(四)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收回,统筹安排,被收回资金如有支出需求,各部门提出申请,财务处根据实际收回情况审核批准后可继续使用,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将通过量化绩效考核指标,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围绕预算编制、执行、年终平衡等各个环节,在流程上建立全过程管控机制。强化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与预算应用的有机结合,2021年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预算下拨采取与预算执行率及学费收缴率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编制方法

(一)实行定额管理。2021年学校本科生教学业务费、学生实习费、专业建设费、学生活动费、就业经费、本科生班主任费、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和实验材料费继续实行定额管理,经费预算直接下达至各学院,各学院需按照下达预算细化经济分类。

定额计算方法为:本科生教学业务费按照教工人数计算;学生实习费按照专业类别和学生人数计算;专业建设费按照专业类别及专业个数计算;学生活动费、就业经费、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按照学生人数计算;班主任费按照班级个数计算;实验材料费按照实验课时、学生人数计算。根据市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以上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预算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预算拨付时分别按照截至2020年底本科生、研究生实际欠费率进行核减。

(二)实行归口管理。学校经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将涉及归口管理的经费预算分别报送至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预算数据的填写、汇总、审核和编报。归口管理内容见下表:

 

归口管理内容

序号

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内容

1

教务处

1.编制学校与本科教学相关经费预算;

2.审核学校学生实习经费预算;

3.填写学校在校本科生基本情况表;

2

研究生处
(学科办公室)

1.编制学校研究生教学相关经费预算;

2.填写学校在校研究生基本情况表;

3

 科研处

1.编制学校各类科研经费预算;

4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1.编制学校人员及社会保障经费预算;

2.编制学校教师培训经费预算;

3.填写人员结构情况表;

4.填写各部门、学院基本情况表(在职人员);

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编制学校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2.编制学校实验教学经费预算;

6

学生处(大学生创业中心)

1.编制学校学生相关的经费预算;

2.填写2021年学校各专业预计招收学生人数;

3.编制公寓中心公用经费、物业费、维修费等经费预算;

7

国际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1.编制学校留学生、外专外教经费预算;

2.编制学校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3.填写学校在校留学生基本情况表;

8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审核和编制学校各类信息化系统和软件的新建、升级改造经费预算

9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制学校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预算;

10

后勤处

1.编制学校修缮改造经费预算;

2.编制学校水电暖费、物业费等经费预算;

3.编制独立核算的学校食堂、浴室、校医院预算。

(三)重点公务支出管理。

1.严控“三公”经费,对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要坚决予以取消,严格控制车辆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2.“劳务费”支出实行总量控制。各部门劳务费支出总量应控制在3万元以内,总量控制范围包括业务费,学科经费,科研经费(校拨部分),人才经费等全部预算经费。涉及讲课评审验收,以及因举办会议、培训产生的讲课费等,需提供讲课评审验收方案,并经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审批通过,总量超出3万的须按照学校讲课评审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会议费”、“培训费”申报时需提供会议预算和培训预算。

4.“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申报时需提供具体支出明细,注明实际用途。

(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各部门须将采购需求先报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五)独立核算的学校食堂、浴室、校医院等,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准确地编制收入支出预算。

四、预算编制说明

(一)2021年基本经费通过预算管理系统进行申报;2021年专项经费已于今年6月完成申报,此次无须再报。

(二)登录地址为:天津商业大学官网—信息门户—财务门户—预算管理系统。

(三)预算管理系统操作指南PPT及操作手册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四)申报时浏览器请使用IE9以上、火狐、谷歌及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五、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10月8日开始申报,10月2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部门审核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流程,并将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

 

联系电话:26669609转712、711、715   

联系人:齐静、丁争争 、李甜

 

                                       财务处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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