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天津市规定,本月我校将职工2020年6-9月四个月的防暑降温费随工资予以发放,请各位老师查收。
一、发放标准
根据规定,防暑降温费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按照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9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75876元(月平均工资6323元),2020年防暑降温费月标准为189.7元(6323元*3%),本次发放6-9月共计758.8元/人。
二、发放人员范围
按照人事处核定的发放人员范围:2020年7月正常发放工资的在编在岗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含年薪制)。
财务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