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部署,自2月19日开始财务处全体人员居家线上办公,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克服疫情困难,努力做好财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形式
为避免聚集交叉感染,财务处暂不受理现场业务,以“不见面、网上办”的形式办公。
二、业务范围
疫情期间,财务处努力做到财务服务工作不中断,重点保障学校人员工资、公积金和学生奖助困补等经费按时支付;保障水电费和物业费等刚性资金支付;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资金支付。其他报销业务暂不受理。
三、具体办公流程
(一)借款业务
学校水电费、物业费和保安费等刚性支出及派遣人员工资统一先以借款形式支付。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网上预约报销系统”中填写借款信息并提交截图(打印以后自行存档)。
2.在学校“OA办公自动化—流程—财务管理—借款及报销业务审签”中,按照审签流程上传附件并进行线上审批(打印以后自行存档)。
3.财务处工作人员自行打印相关凭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办理借款手续。
注:待疫情结束恢复办公后,借款人请于30日之内完成冲账报销,对逾期未还的借款将按照学校往来款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防疫物资报销业务
防疫物资采购费用通过“网上预约报销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投递报销。办理流程如下:
1.经办人通过“网上预约报销系统”进行预约并提交打印《日常报销单》。
2.通过线下审批或者使用“OA办公自动化—流程—财务管理—借款及报销业务审签”进行线上审批,待财务人员审核后打印《借款及报销业务审签单》。
3.经办人将打印好的《日常报销单》、财务人员审核后的《借款及报销业务审签单》及相关发票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投递至信息交流中心一楼投递箱中。
4.财务处工作人员收取相关凭证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注:1.疫情期间,建议使用电子发票报销。
2.凭证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若报销退单或补充材料等将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告知,请联系人保持电话畅通。
3.疫情期间,只开通信息交流中心一楼投递柜。
(三)劳务费及薪金业务
1.在职人员工资、公积金等变动信息办理
人事处工作人员在学校“OA办公自动化—流程—财务管理—工资、公积金及保险事项审签”,按照工资、公积金等事项审签流程进行线上审批。
2.学生奖助学金发放业务
(1)经办人在“收入申报”系统中填写学生相关发放信息并保存薪酬发放单网页信息为图片(打印以后自行存档);
(2)在学校“OA办公自动化—流程—财务管理—收入发放及学生薪酬发放审签”,按照奖助学金发放审批流程进行线上审批(打印以后自行存档);
(3)财务处工作人员自行打印相关凭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办理发放手续。
3.劳务费及临时人员薪资发放业务
(1)经办人在“收入申报”系统中填写校外人员相关发放信息并保存薪酬发放单网页信息为图片(打印以后自行存档);
(2)在学校“OA办公自动化—流程—财务管理—收入发放及学生薪酬发放审签”,按照劳务费发放审批流程于每月20日前进行线上审批(打印以后自行存档);
(3)财务处工作人员自行打印相关凭证并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办理发放手续。
(四)科研管理业务
1.科研发票开具业务
(1)项目负责人在“票据管理”中填写发票相关信息;
(2)财务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开具发票后投放至电子投递柜;
(3)项目负责人通过短信验证码开柜取票。
2.科研立项及结项业务
项目负责人在“OA办公自动化—流程—财务管理—科研立项审签/科研结项审签”,按照科研立项与结项财务审批流程进行线上审批。
(五)其他业务
1.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出国人员在“OA办公自动化—流程—财务管理—出国业务审签”,按照出国业务审签流程进行线上审批。
2.合同审签
按照学校“OA办公自动化—流程—法律事务”中提交相关材料并线上审核。
四、财务处值班人员及电话
业务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财务核算科
|
郭老师 |
13622031935 |
臧老师 |
13072287400 |
后勤核算科 |
邵老师 |
13902152426 |
工资薪金科 |
付老师 |
13820362460 |
学生事务科 |
付老师 |
13820362460 |
财务管理科 |
齐老师 |
13821531540 |
校园卡中心 |
刘老师 |
13116031321 |
以上事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待疫情结束恢复办公后按学校现行财务政策及流程办理。
友情提示:校外访问财务门户及OA办公自动化,请参照学校《关于校外通过VPN系统访问校内资源的通知》。
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