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18年公积金贷款利息抵减个人所得税凭据的温馨提示

2018-01-04  点击:[]

各位教职工:

为了做好2018年公积金贷款利息抵减个人所得税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做如下提示:

一、原有公积金贷款的教职工需在3月5日之前去贷款银行打印加盖银行章的2018年《个人贷款还款计划明细表》和一月份(或二月份)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书》,并在网上提交。

二、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2月5日期间首次还款的职工请您在第一次还款后,将《个人贷款还款计划明细表》和第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书》原件交到计财处,作为2018年1或2月抵税依据,同时在网上提交2018年3-12月还款计划。

三、2018年3月5日之后发生贷款的职工,需于贷款次月在网上提交当年的《个人贷款还款计划明细表》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书》。

四、提交方式:将银行出具的《个人贷款还款计划明细表》和一月份(或二月份)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书》以一张图片的形式拍照或扫描下来,然后进入“信息门户”—“财务门户”的“综合服务平台”,录入2018年3-12月还款计划数(2018年1-2月延用2017年12月还款计划数),并提交图片(为保证上传成功,图片大小不要超过1.5M)。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月4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财务报销时间及报销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迟报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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