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近日将发放2013-2014年度取暖费,转入职工工资卡中,居住北院职工和居住南院未交取暖费职工将从中扣除该费用,不够者将在12月工资中扣除,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2月5日
上一条:2013年12月工资扣款说明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3年账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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