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财政、税务、教委专项检查的要求,我处对各部门聘用临时人员收入和一次性劳务报酬申报发放流程做出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部门聘用临时人员收入申报、发放
(1)各部门聘用临时人员劳务发放的信息采集及申报不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中的“校外人员劳务发放管理”进行操作,改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校内人员其他收入发放管理”申报。
(2)操作见附件《各部门聘用临时人员收入申报、发放流程》
2.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发放
(1)校外人员来校举办讲座、评审等一次性劳务费的发放不再通过填写领款单领取,改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的“校外人员劳务发放管理”申报。
(2)操作见附件《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发放流程》
(3)有关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的相关税法规定及计税标准见附件《一次性劳务报酬所得税法规定及计税方法》
3.联系人:王珏璇 联系电话:26669429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