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财务报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1-07  点击:[]

校内各部门:

我处已于今日完成2014年年终转账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现就2015年财务报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对外报账时间

我处从2015年1月8日起正式对外报账。

2.启用新的辅助报销单据

根据市教委统一要求,自2015年起我校将启用新的辅助报销单据(包括领款单、借款单、报销单据汇总凭证、票据粘贴单、差旅费报销单),广大教职工可到我处领取,也可以在我处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旧版的辅助报销单据同时作废。

3.新文件正式执行

《天津商业大学关于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津商大校发[2014]52号)《天津商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4]53号)《天津商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津商大校发[2014]54号)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4.后勤财务核算调整

校舍维修、交通运输(车队)、校园绿化、宏商物业及学生浴室业务调整至会计核算科(3-8号窗口)办理。食堂餐饮、洗涤中心、江海缘超市和南院物业等业务在后勤财务科(19-21号窗口)办理。

5.启用预算额度控制

自2015年起我处办理报账业务时将按照各部门上报的预算额度执行,请各部门密切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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