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津商大[2016]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针对学校各部门账务情况开展核查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范围:学校各学院、部、处、室所有部门。
二、清查内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借入款项、银行账户等。
三、清查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
四、报送时间:2016年6月10日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实事求是、按时报送。
2、提交清查报表时,提供全部清查报表,若本部门没有报表中的清查内容事项,请在本表中填“无”。报表部门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六:联系电话:
郭伟:20009609转704 王砚:26669609转701
陈梁:26667533
附:国有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工作细则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国有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工作细则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
(一)涉及有独立银行账户的部门:如校医院、校工会
1、上报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盘点数,填写差额原因并填报有无未入账的现金、白条,如实填报并做出书面承诺。
2、上报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按银行账号填写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金额,填写差额原因并填报有无没有在学校备案的其他银行账户,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二)涉及无独立银行账户,但在学校领取备用金的部门:如后勤超市、食堂和消费合作社
1、上报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备用金账面余额与实际盘点数,填写差额原因并填报有无未入账的现金、白条。
2、上报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烟卡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填写差额原因并填报有无未入账的烟款收入。
3、有无其他未入账的现金、有价证劵等。
4、核查事项如实填报并做出书面承诺
二、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一)应收账款
目前,涉及青光农场、天马公司和治安达翠溪园三个公司,计财处负责以向对方发函的方式核对应收账款金额,寻找未核销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二)其他应收款
1、高校投资控股公司、快速印刷社:由计财处负责以向对方发函的方式核对应收账款金额,寻找未核销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2、应收学生保险费:由计财处、校医院、各学院负责,确认学校已上保险未收保险费的学生名单,催缴保险费。
3、校园支付平台未达款:由计财处、一卡通中心负责,确认金额,并核实是否已在下月入账,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未入账的收入,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4、各部门借款:由校内各部门负责,计财处将截至到2015年12月31日各部门借款按部门、时间和责任人排序下发到各部门,各部门按责任人人填写《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借款账龄,未核销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三)预付账款
由基建处负责,通过向施工方发函的方式核对预付账款金额,寻找差额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三、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
(一)应付账款
1、设备类:由资产设备处负责,通过向对方单位发函的方式核对应付账款金额,寻找差额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2、维修类:由基建处、后勤管理处负责,通过向对方发函的方式核对应付账款金额,寻找差额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3、财政化债资金:由计财处负责核实。
(二)其他应付款
1、学费、学生劳务费:由计财处、各学院核实未付款金额并查找未付原因。
2、工资、公积金及保险:由人事处、计财处负责,核实未付款金额,查找未付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3、后勤收入:由计财处、后勤管理处负责,核实应付金额,查找未付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三)预收账款:无
四、代管款项
(一)各部门收入及实验室收入:由计财处负责核实。
(二)一卡通结算及核算:由计财处、一卡通中心负责核算一卡通商户和持卡人账户金额,查找差异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的一卡通收入、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三)教材费、保险费:由计财处、教务处和校医院负责,核实金额,查找未付原因,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收取的教材费和保险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四)党费、团费:由党委组织部、团委负责,核实金额,并填报有无在财务账以外收取的党委、团费。
(五)风雨操场核算、各部门成本核算:由后勤管理处、TUC-FIU学院负责,核实金额,并填报有无未入账销售收入及其他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六)各部门代管:由教务处、高职继续教育学院、短期茶道、TUC-FIU学院等部门负责,请各部门提供委托单位法人证书、收费许可、收费票据、委托财务管理的委托书,明确经费使用审批人和经费开支管理办法,核实金额,并填报有无未入账收入及其他往来款项,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五、对外投资
(一)天津银行:由计财处负责核查相关内容,并填报对外投资情况明细表。
(二)校办产业:由产学研办公室负责核查登记,并填报对外投资情况明细,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六、借入款项
(一)学校的借入款项:由计财处负责核查相关内容,并填报借入款项清查明细表。
(二)校办产业借入款项:由产学研办公室负责核查相关内容,并填报借入款项清查明细表,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七、银行账户
(一)学校法人开立的单位银行账户:由计财处负责核查并填报银行账户清查统计报表。
(二)工会、校医院、校办企业等部门独立法人开立银行账户:由工会、校医院、产学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核查,并填报银行账户清查统计报表,如实登记并做出书面承诺。
附:
1、现金(备用金)清查表
2、银行存款清查表
3、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4、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
5、应付账款清查明细表
6、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
7、代管款项清查明细表
8、对外投资清查情明细表
9、借入款项清查明细表
10、银行账户清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