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17年7月我校教职工工资有如下变化:
1、工资中包含了2017年6-9月防暑降温费631.8元;
2、根据人事处相关文件7月调整全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教职工个人缴存部分有变化;
3、天津市尚未出台补充公积金调整政策,补充公积金缴存额保持不变。
计划财务处
2017年7月7日
上一条:关于缴纳补充公积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7月6日下午暂停报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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