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实施厉行节约真过“紧日子”防范资金风险有关举措的意见
津教财〔2022〕29号
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真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推动各预算单位常态化“过紧日子”,坚决做到勤俭节约,杜绝出现财务、债务等资金 风险,引导学校良性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 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 办法〉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制定以下举措。
一、全面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
(一)严控各项基本经
除人员工资、医疗保障、离退休费等硬性支出外,基本经费应按照总体稳定、能压则压的原则控制各项支出。
1.严控办公经费。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食品(包括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运行成本。优化资产配置,调剂使用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对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除涉密文件外,原则上实行网上公文交换、流转、报签管理。对确需印刷的文件、资料一律双面印制,并严格控制印制数量和分送范围。除个别图表插页文头公章等确需彩印标识外,原则上不彩印。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节约办公、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水。
2.严控会议费。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确需当面对接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举行。降低会议成本,不发放文件袋、笔记本、笔等各类办公用品,严禁以会议服务保障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
3.严控培训费。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充分运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推动教职工积极利用相关政府部门开发的网络学习平台开展自学,提高培训效率。严禁以培训名义搞公款宴请、公款旅游,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等举办培训活动,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
4.严控政府采购经费。购买服务、采购耗材和办公用品要坚持“货比三家”,按照质量、价格综合择优的原则,切实挤出价格“水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对大型仪器设备、数据库、软件等资产的购置要进行充分论证。建立完善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加大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5.严控庆典、论坛、展会等活动经费。会展、展演、文化活动、赛事活动、节会庆典等活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可办可不办的坚决不办,可在小范围举办的决不扩大范围,可合并举办的要尽量合并举办,严格控制规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活动形式,积极推行跨单位网络视频会议、在线多媒体互动等方式,缩短举办期限,减少费用支出。
(二)严控“三公”经费
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考察性出访,不得应海外华侨华人、外国驻华机构和境外中资企业邀请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优先选择单位食堂作为接待场所,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格落实公车改革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不得超标准租赁各类高档豪华车辆,严禁非公务活动使用公务用车,严格登记和公示公务用车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
(三)严控人员成本
1.各高校要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学校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学科特点和发展定位,科学确定实行年薪制的高层次人才条件和认定办法,严格控制实行年薪制人员数量,并充分考虑学校经费承受能力和参考国内其他高校同类型人才薪酬水平,合理确定年薪标准。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绩效工资政策规定,坚决避免不顾财力实际设定过高的薪酬标准。在国家和我市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外,不得自行设立津贴补贴项目,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
2.各单位要建立退出人数和招录人数挂钩机制,保持供养人员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超编配置工作人员。高校要将公开招聘岗位集中用于学科建设需要的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用于思政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等有国家配备标准要求的人员补充,用于各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的人员配备,严控一般性管理岗位的招聘。
二、强化资金管理主责意识
(一)加强预算管理
各单位应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管理,按照“先有 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从严从紧做好经费管理工作。预算编制 应遵循“宽收入,紧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编制科目,对重大建 设项目,要科学立项论证,提高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 预算资金。对各类业务经费,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全面实施预算 绩效管理,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预算编制环节加强事 前绩效评估、明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环节强化绩效监控,预算 监督环节开展绩效评价。
(二)加强债务管理
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 题倒查机制。高校要加强债务管理,建立偿债保障机制,制定切 实可行的偿还债务计划,定期对举债项目的实施进度、资产管理 情况、学校财务情况、还本付息预算安排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核实,排查相关风险点。要在充分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实际 偿还能力基础上,逐步缩减债务规模,将债务规模控制在学校财 务可承受能力范围内。严禁擅自举借债务、扩大债务规模,严禁 违规为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严禁以教育设施和其他设施进 行抵押融资。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对外投资、平衡预算、提高或 者变相提高人员待遇等。
(三)加强绩效管理
各单位要将财政项目资金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根据业务实际和项目管理需求,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市教委将对交叉重复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取消。
(四)加强专项管理
对中央、市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及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开展。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捐赠赞助等支出,不得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五)加强因素控制
加强资金管理因素控制,将本科招生规模等因素纳入资金管理控制因素。本科高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减招生规模,市教委对连续三年招生人数较上年减少5%的学校,按照比率差额相应扣减下一年度财政拨款的额度。同时对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专业及就业状况整体较好的高校,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奖励。
三、切实履行支出责任
(一)保工资、保运转、保教学
各学校应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统筹各类资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必须、非重点、非刚性和新增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教学运转、校园安全等支出。
(二)确保对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支出
对纳入年度预算的重点项目,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滞留。在疫情防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本建设、提升办学能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不折不扣落实支出事项。
(三)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
及时落实国家及我市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得拖欠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困难行业群体相关款项,不得新增拖欠,不折不扣落实房租减免等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要加强与中小企业合作,落实各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在中小企业落地转化,带动中小企业发展。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财务处李泽华;联系电话:83215282)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