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行政〔2014〕21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规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行为,加强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外国专家局
2014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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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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